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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再搭违建!你的个人征信和房产交易都会受影响

你的个人征信和房产交易都会受影响
2021-01-20 14:45 来源: 编辑:现代快报 浏览量:0

(记者 刘赟)近年来,南京市虽然一直坚持违法建设的清查和处理,但违建现象仍然时有发生。违建不仅存在于老旧小区,一些新交付的楼盘、别墅也屡见不鲜。1月20日,南京市城管局、规划局、市场监管局等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南京市违法建设联合监管实施办法(试行)》进行解读。据悉,对于存在违建的房屋,不仅违建当事人会被上报至国家和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其房屋在进行交易时也会受到影响,甚至无法进行网上签约。

违建信息将归集到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南京市城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张保军表示,违建不仅严重损害了城乡规划实施的规范性和违法建设管控的严肃性,也影响了城市空间品质的提升,更会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甚至引发社会矛盾。南京市多次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违法建设进行全程跟踪监管,也采取了无人机加强巡防,但违法建设仍时有发生。“有时并不是业主私自违建,而是开发商或是施工队纵容,比如有时候会将露台改造成阳光房,这种情况也属于违建,需要依法整改。”张保军说。

据介绍,《办法》试行后,对于已经被相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决定信息的违建,如果当事人拒不整改,当事人的失信信息将会被归集到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按规定上报至国家和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如果违法建设主体涉及企业的,将同时录入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

涉案建筑将被暂停交易

而对存在违法建设的不动产,未来在进行房产交易时,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将被暂停。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也将暂停违法建设的土地交易备案,暂停存在违法建设情形建(构)筑物的首次登记办理。

如果是已经取得使用权的土地存在违建,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将暂停办理土地使用权的转移、抵押、变更登记。已经办理区分所有权登记的建(构)筑物存在违法改(扩)建的,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会在不动产登记簿上予以标注相关信息,暂停其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办理。与此同时,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已经确认的违建在进行用水、用电、用气报装申请时,也无法办理。

涉案场所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追查违法建设参与者的法律责任

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投诉举报或履职中发现市场主体出现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与实际不符的,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

对违法建设主体后续的建设项目,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将进行严格审查、从严要求,加强跟踪监管;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或禁止其参与土地市场交易。对参与违法建设的设计、建设、施工、装修、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城乡建设部门将采取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扣减企业信用分等措施,并依法处罚。

《办法》提出,将坚持监管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督促违法建设主体自行纠正违法行为,教育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守法。对自行改正违法建设行为的,将不纳入联合监管范畴。而对于参与违法建设的设计、建设、施工、装修、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城建部门都将取消其参与年度评优的资格,并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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